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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濠天地官方网站7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知识来啦
2023-02-03 17:41:43

  《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户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承担环境保护责任。鼓励和支持养殖场(户)将畜禽粪便用于生态还田、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具备的环保设施和遵循的原则:

  (一)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

  (二)净道和污道严格分开。净道主要用于畜禽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污等废弃物出场。

  (三)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粪便堆放场地等环保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违法排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设施。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按照“雨污分流、配套两池(沼气池、蓄粪池)、沼肥还田” 的要求,养殖场(户)存栏一头生猪(其他畜种按生猪折算系数进行折算)至少需配套的沼气池和蓄粪池合计不低于0.7立方米,其中沼气池需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 1222)建设,蓄粪池需做防雨防渗处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不得设有粪污直排口,定期开展粪污综合利用,并填写粪污利用台账。

  (一)粪便污染。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一旦便随意堆放,容易造成农村环境污染。

  (二)水质污染。养殖场(户)排污容易造成有机物污染、微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污染,导致水质不断恶化。

  (三)生物污染。粪便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如不及时处理就会孳生蚊蝇,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菌量增大,使病原菌和寄生虫蔓延,引起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危害人畜健康。

  (一)粪污“就近循环”利用。养殖场(户)配套种植基地,通过沼肥输送管网等设备,开展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二)粪污“异地循环”利用。养殖场(户)联系沼肥转运组织(抽粪合作社)转运粪污,由沼肥转运组织开展异地浇灌农作物等综合利用。

  (三)粪污“多形式综合利用”。鼓励养殖场(户)将粪污“干湿分离”后,干粪作为原料,生产有机肥、养殖蚯蚓。

  在开展粪污综合利用的同时,养殖场(户)要规范填写《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动态监管台帐》;沼肥转运组织(抽粪合作社)要规范填写《畜禽粪污转运利用台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

  《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二)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一)2021年1月,邛崃市文君街道金鸡村徐某某养殖场因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被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3万元。

  (二)2021年10月,邛崃市临邛街道凤凰社区某合作社因向水体排放、倾倒粪污,被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

  (三)2021年10月,邛崃市临济镇黄庙社区某公司因蓄粪池渗漏,外漏粪污通过排水沟排入水体,被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新濠天地官方网站新濠天地官方网站新濠天地官方网站